《钢铁》
3月29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自投资者互动平台获悉,*ST藏格回复投资者关于沙钢集团投资提问时表示:“合作毕竟是双方的事,需要看对眼才行。沙钢集团从名称看,与公司行业似乎没有融合的可能性,所以沙钢集团应是财务投资。”
贝壳财经记者查阅公告获悉,由沙钢集团间接全资持股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沙鸿运”)在2020年三季报中首次出现在*ST藏格前十大股东名单中,其时持有*ST藏格2.14%股份,位列第五大股东。
*ST藏格公告显示,新沙鸿运持股4795.7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41%,为第五大股东,且新沙鸿运为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另据沙钢股份公告,新沙鸿运时任董事聂蔚曾任沙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后在2020年9月辞任。新沙鸿运工商信息显示,聂蔚自去年5月不再任公司高管。
新沙鸿运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亿元。企查查信息显示,除*ST藏格外,新沙鸿运另投资了宁波砥砺前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凯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沙鸿运的独资股东为沙钢集团成立于2016年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查查信息显示后者还参股了张家港沙钢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睿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据沙钢集团官网介绍,沙钢投资公司为沙钢集团风险投资业务主要经营平台,作为集团未来重点培育发展非钢产业的投资平台,承担着沙钢集团对外投资的发展规划、前期调研、方案策划、方案实施,以及除钢铁主业之外的实体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功能;目前,沙钢投资公司归口管理的投资项目达60多个,涉及金融、新能源汽车、医药、医疗、半导体、新材料、大健康、大消费等多个行业,直接管理的市值规模达250亿元,间接管理的市值规模超500亿元。
2019年以来,*ST藏格控股股东藏格集团资金问题持续发酵。藏格集团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披露后,肖永明出让了名下国内第一大铜矿——巨龙铜业以偿债。
肖永明本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此前已被批准逮捕。
2月22日晚间,*ST藏格()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家属通知,肖永明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已于2021年1月29日被青海省公安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公告显示,经核实,肖永明曾于2006年收购上海宏筑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筑物资”)100%股权,宏筑物资持有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焦煤”)40%股权,上述收购完成后,宏筑物资成为青海焦煤参股股东;2011年,宏筑物资将其持有的青海焦煤全部股权转让给臻鹏熠霄(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转让完成后,肖永明及宏筑物资不再持有青海焦煤股权。目前肖永明因上述事项被采取强制措施,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ST藏格表示,肖永明及宏筑物资所涉上述事项,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无关,且发生在2016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未因此受到不利影响,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2月27日,*ST藏格再度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晚间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家属提供的青海省公安厅出具的《逮捕通知书》(青公(经)捕通字【2021】3号),获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肖永明已于2021年2月25日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执行逮捕。
沙钢集团2020年9月的发行文件披露,2019年度沙钢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1442.29亿元,净利润52.26亿元;2020年第一季度,沙钢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308.27亿元,净利润11.81亿元,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沙钢集团总资产2075.97亿元、总负债为1243.41亿元、净资产为832.56亿元。
沙钢集团上述发行文件显示,目前沙钢集团主要有三大业务板块——钢铁板块、 贸易板块和其他板块,其中钢铁板块业务收入占比 65.00%以上,其他板块收入主要是客房收入和修理收入等。
沙钢集团主营的钢铁业务目前大部分均没有装入上市公司,呈现典型的“大集团、小公司”特征,旗下钢铁板块主要上市公司沙钢股份()近日发布的2020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沙钢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44.27亿元,同比增长7%;归母净利润为6.50亿元,同比增长22.81%。
作为中国最大民营钢铁企业,沙钢集团近年来加快布局非钢产业,其中最为重要的举措即收购了Global Switch Holdings Limited,进而将数据中心业务增加为与钢铁业务并列的主营业务。
沙钢集团方面称,收购GS将直接助力公司实现数据中心资产、互联网资源的国际化布局,结合国内已有的数据中心运营管理经验和资源,为打造世界顶级IDC业务平台提供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