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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6.74 亿元!青岛法院首次执结钢铁产能指标案

来源:钢铁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6-24

陆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自强、通讯员吕娇吴天文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某公司被判连带数罪清算负债三年前,200万吨钢铁产能被青岛中院依法查封。今年6月,《钢铁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出台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涉案钢铁产能置换程序,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日前,法院审结了涉钢铁产能指标价值6.74亿元的案件。

据了解,青岛中院就某矿业公司与某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某山东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作出民事判决。 .、临淄、淄博、王某铁矿: 1、被告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向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偿还原告贷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0.66元。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股份(本次利息计算至2016年12月16日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按约定利率计算利息); 2、被告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铁矿、王某某对被告山东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青岛市中院于2017年10月27日立案执行,执行金额超过3000万元。执行法官通过网上调查和线下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传统财产后,根据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财产线索,走访多个部门。执法查获,山东某钢铁企业注册钢铁产能约330万吨,产值约6.74亿元。执行法官参考了一些钢铁产能指标的实施案例,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咨询了相关评估评估机构和相关登记部门。 2018年8月13日作出执行裁定,查封山东某钢铁有限公司200万吨钢铁产能目标。

2020年《关于做好钢铁产能置换和立项工作的通知》发布,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暂停对查封的钢铁产能指标进行财产处置。 2021年4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钢铁企业建设冶炼项目按程序公告产能置换。

6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当地政府。推进被查封的200万吨钢铁产能置换程序,案件结案。